发布日期:2013-09-26 18:22:00浏览量:5028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办〔2013〕600 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园林(市政)局、住房公积金中心,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城管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新闻宣传工作作如下通知: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新闻宣传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对新闻宣传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为重点,全面深入开展新闻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抓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城乡生态宜居环境、强化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中心工作,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要注重对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提高运用和应对媒体的水平,努力营造团结鼓劲、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
《中国建设报》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工作、发布方针政策措施的重要平台,是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交流经验、相互学习的重要载体。各地要充分利用好《中国建设报》这一舆论主阵地,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权威信息,把做好《中国建设报》的发行和阅读使用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站在巩固行业宣传主阵地、强化行业思想文化建设的高度,摆上工作议程,抓紧抓实抓好。要精心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订阅工作,特别要做好基层单位订阅工作,确保应覆盖全覆盖,满足广大干部职工及时了解学习部党组工作部署及各地先进经验做法的需求。
2014年度《中国建设报》的征订和阅读使用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情况,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进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要切实承担起本地区、本部门报纸的订阅工作,确保本地区、本部门每位领导、业务处(科)室、都有一份《中国建设报》;要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本部门、下属单位和本行业《中国建设报》订阅使用统计工作。各地订阅情况请于2013年12月底前报厅办公室。
联系人:张杰,025-51868841、5186860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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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