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和评价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和评价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5 15:31:00浏览量:4765次

建协项〔2016〕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及会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总结近年来我国建筑业企业在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的新经验、新方法和新举措,进一步把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创新推向更高水平,我会将结合庆祝中国建筑业协会成立30周年契机,拟定于2016年2月下旬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和评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区、各行业建筑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根据《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和评价办法(试行)》(见附件1)的要求,积极协助做好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申报的推荐工作。
  二、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4月10日前寄送至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委员会,成果发布和评价活动将在二季度进行(2016年以前已申报的成果不再重复申报)。评价结果拟在“第15届中国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峰会”上进行表彰,并向主要完成人颁发个人荣誉证书。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名单将在相关媒体、网站上公布。
  三、申报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材料有:《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相关材料:成果论文、代表性图片、获奖证书、主要完成人员名单(自行排序),成果发布幻灯(PPT格式)。申报材料除成果发布幻灯外,均需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材料(光盘或U盘)。成果发布材料模板详见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www.cpmchina.com)下载专区。
  四、申报单位可在中国工程项目管理网查阅《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评分标准》与《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评价定量指标计算方法》。
  五、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企业,其工程项目所获得的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在“鲁班奖”工程复查阶段可作为重要证明提交给复查组。
  联 系 人:张  键  栾湘宁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A座601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96736
  传    真:010-62172409
附件:
 1、《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和评价办法》(试行)
 2、《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申报表》

 



                          2016年2月25日


附件:

1、《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发布和评价办法》(试行).doc

2、《全国建设工程优秀项目管理成果申报表》.doc